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
為將市場機制引入工資分配領域,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資分配體系,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對工資分配的基礎性調節作用,使工資指導價位逐步完善和發揮積極作用,今年,在對我市部分職位(工種)的工資水平進行廣泛調查研究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我市2011年部分職位(工種)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現予以發布,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發布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涉及我市建筑業、批發零售業、餐飲業、公共服務業、制造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和金融業等行業共168個職位(工種)。
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可以指導用人單位合理確定勞動者個人工資水平和各類人員工資關系,有利于企業工資宏觀調控體系建設。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指導標準。
三、工資指導價位是勞動力供求雙方在協商和確定勞動力價位時的客觀參考標準,而不是政府規定的必須執行的標準。
四、隨著改革開放和勞動力市場的不斷發展,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也會發生不斷變化。為使其具有更廣泛的指導性,原則上一年修改一次,必要時可隨時調整,望各縣(市)區、各用人單位和廣大求職者在實際運用中提出修改意見,使之不斷完善。
附:葫蘆島市2011年部分職位(工種)工資指導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