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文件精神,結合撫順沈撫新城教師隊伍實際,2015年撫順沈撫新城決定招聘小學教師11名。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招聘崗位和數量詳見《2015年撫順沈撫新城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省內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以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專業以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準。
3、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應聘。
4、年齡須為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
如招聘崗位或崗位的報考條件有所調整,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包括綜合素質評價和專業說課。設定開考比例為1:2,即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需為招聘計劃的2倍及以上,如報名人數未達到該崗位的開考比例,將取消或縮減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