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記者從葫蘆島市民政局了解到,2015年葫蘆島市繼續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并從7月1日起執行。
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是葫蘆島市今年的重點民生實事。市政府將落實低保提標作為各縣(市)區政府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各地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障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葫蘆島市民政局將建立定期報告和通報制度,確保新標準7月1日如期執行。
提標后,城市低保方面,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連山區、龍港區、南票區、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覺華島旅游度假區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農村非農業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農村低保方面,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連山區、南票區、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覺華島旅游度假區提高到每人每年2820元;龍港區提高到每人每年3156元。城鄉低保邊緣戶方面,按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上浮20%確定。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方面,集中供養對象,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連山區、南票區、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覺華島旅游度假區提高到每人每年5100元,龍港區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分散供養對象,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連山區、南票區、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覺華島旅游度假區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龍港區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