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區教育發展需求,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葫委辦發[2011]15號)文件精神,結合各校學科缺崗情況和教育教學工作實際,龍港區決定公開招聘骨干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和違紀記錄。
2、具有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學識水平與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近五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有違背師德師風的;
5、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二)崗位條件
1、資歷要求
在職教師(龍港區教師不可報考),從教5年以上,具備縣(區)及以上骨干教師榮譽,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省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市及以上優秀教師(綜合榮譽),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
本科及以上學歷。如獲市及以上骨干教師榮譽,學歷可放寬到專科及以上。
3、專業要求
(1)具有同等級別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學科與所持教師資格證任職學科相同或相近。
(2)所學專業要與應聘的學科相同或相近。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本人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不得委托他人。
2、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學科報名人數與崗位設置人數比例須達到3:1,如不足3:1,按比例遞減該學科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
3、報名時間: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報名地點:龍港區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5、報名攜帶材料
(1)報名需攜帶下列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
(2)“2015年龍港區公開招聘骨干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自行在“葫蘆島龍港教育網”下載打印。
(3)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介紹信及從教時間證明。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張。
(4)報考費100元。
6、資格審查:由監察局、編辦、人社局、教育局聯合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現場發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