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
根據《關于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遼勞社發〔2006〕81號)精神和市統計局統計年報有關數據,現將我市2015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38424元。
二、從2015年1月1日起,城鎮個體工商業主及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含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以38424元的60%或100%作為年繳費基數,自主選擇。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4.6%,不建立個人賬戶。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三、2015年,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含靈活就業人員)超限額補充醫療保險繳費額為每人每年84元。
四、從2015年1月1日起,城鎮企業職工的年繳費基數最低為38424元的60%,最高不超過38424元的300%。
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