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的通知》(教發〔2004〕2號)和《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營口理工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科學規劃
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為導向,以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為宗旨,合理確定招聘教師的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年齡結構,確保教師招聘工作有序進行。
(二)突出重點
注重能力和水平,優先引進學科帶頭人和高端人才,統籌安排新建學科專業急需的優秀骨干人才。
(三)嚴格標準
加強對擬招聘教師的學術水平、教學科研成果、發展潛力、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考核與考察,確保招聘教師質量。
(四)規范程序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地實行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擇優引進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招聘基本條件
1.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工作勤奮,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和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本科與研究生專業相同或相近。
5.有較好的專業理論基礎知識、專業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學術技術領域有較高造詣和突出成果。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資格
1.具備以下資格之一的特別突出優秀人才:
(1)科學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
(2)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
(3)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獲得者;
(4)國家重點學科的責任教授;
(5)近五年,國家級科研項目、省部級重大(重點)科研項目研究主持人;
(6)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
(7)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第一完成人;
(8)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或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
(9)享受國家特殊津貼專家;
(10)博士生導師。
2.具備以下資格的教授:
(1)本科院校在編教師;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
(3)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具備以下資格的副教授:
(1)本科院校在編教師;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
(3)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4.具備以下資格的博士: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
(2)博士研究生畢業,或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回國博士;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留學回國博士不超過45周歲)。
以上四類人員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