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家、省、市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為建設教育強市奠定堅實基礎。
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1、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組織開展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活動,把教育系統干部師生的思想、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的決策部署、改革精神上來,統一思想,凝神聚力,促進我市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2、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加強作風建設為重點,落實好“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堅決反對“四風”,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工作的第一標準,切實增強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3、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建立“政德官德”教育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積極發展黨內民主,嚴格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努力建設一個“政治合格、實績突出、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領導班子。進一步加大教育干部遠程培訓管理,組織學校領導干部參加高層次培訓,提高學校領導干部的執政水平。
4、加強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和紀委要擔負起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強化紀律作風建設,持之以恒,糾正“四風”。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條例,規范“三公經費”支出,堅決剎住餐桌浪費、公款旅游歪風,嚴格執行辦公用房、公務用車規定,糾正領導干部利用各種名義收受禮品禮金。堅持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加大查處教育亂收費、違規招生行為,治理公辦中小學及在職教師向學生家庭攤派和接受學生及家長財物行為。清理取締非法辦學機構,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5、強化教育宣傳工作。充分利用葫蘆島日報、晚報、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進一步擴大對外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全市教育工作取得的經驗、成就,大力宣傳一線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的先進事跡,充分展示教育發展的正能量。
二、聚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增強德育工作的實效性
6、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中小學德育工作會議要求,切實把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落實《葫蘆島市普通中小學德育系列化活動實施細則》,總結典型地區、學校以及典型教育案例。加強德育工作隊伍建設。強化葫蘆島市中小學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的考核與培訓工作,發揮其示范輻射作用。貫徹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爭創工作。
7、規范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行為。嚴格執行《遼寧省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加強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專項督導檢查。按《葫蘆島市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工作方案》,嚴格執行國家、省定課程計劃,控制學生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和課后作業量。規范考試管理,制止教師違規補課,制止違規亂發教輔材料,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繼續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進一步增強教職工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科學發展意識,進一步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大力開展校園文化建設。引領各學校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主題,用先進文化占領校園文化陣地,弘揚先進文化,不斷推進學校文化建設向深層次發展。
9、加強學校體育、美育、衛生工作和國防教育。穩步推進《葫蘆島市加強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度分解任務的落實與實施。成立葫蘆島市中小學體育、藝術教學指導委員會,啟動葫蘆島市中小學體育示范校工程,評選10所市級體育工作示范校和10所市級體育特色學校。進一步規范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學科測試制度,推進學生考試綜合評價體系建設。以市級藝術示范學校建設為牽動,推動各級各類學校藝術工作向縱深發展。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藝術活動。全面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抓好學生常見病防控、體檢和數據統計分析工作。進一步加強學生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教育,全面推進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工作。開展市級國防教育先進學校的評選工作。
10、加強語言文字工作。認真做好全國第17屆推普周的宣傳推廣工作,創新活動形式和內容,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我市規范漢字書寫教育特色學校建設,加強寫字教育教學工作。評選市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和規范漢字書寫教育特色學校。加強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推進測試工作規范化、現代化。推進我市城市語言文字評估工作。
三、深化各級各類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11、促進學前教育在改革中快速發展。落實國家和省市扶持普惠性幼兒園的相關政策,努力擴大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覆蓋率。指導各縣區編制實施新一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加快一鄉一所標準化中心幼兒園建設步伐,進一步擴大和優化農村學前教育資源。積極推進國家、省、市財政和發改部門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幼兒園項目建設。建立完善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制,強化科學保教的制度建設。改革幼兒園教師考核評價的內容和方式,引導教師注重幼兒自身特點和發展變化。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積極推進龍港、興城等地實驗區試點工作,開展好“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創新保教內容、方法和手段,寓教于樂,促進幼兒科學、健康、快樂成長。加強幼兒園內涵建設,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全面糾正“小學化”傾向。按照省星級幼兒園新評估標準,開展星級幼兒園創建和幼兒園評估晉級活動,開展幼兒園園所文化環境創設和班級活動區設計活動。
12、促進基礎教育在改革中均衡發展。積極推進“高效課堂”教學改革實驗工作,承辦好全國課堂教學改革工作會議,對各地、各學校構建“高效課堂”成果進行展示。開展省級課堂教學改革示范校創建活動并接受省評估驗收,提高教學質量。開展中小學校標準化創建與評估活動并接受省評估驗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龍港區做好2014年創建省基礎教育強縣(市、區)工作,穩步推進全市其他地區教育強縣(市、區)創建達標工作。
13、促進高中教育在改革中特色發展。加強全市普通高中標準化建設,指導市實驗高中做好特色高中創建工作,指導市二高中和興城二高中做好省級示范高中迎檢工作。不斷深化普通高中教學改革,做好高考備考工作,開好相關層面的分析會議,不斷提高全市普通高中教學質量。規范普通高中辦學行為,嚴格執行招生“三限”政策。加強高中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抓好高中二年級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
14、促進職業教育在整合中創新發展。整合錦西工業學校、化工職專。指導錦西工業學校搬遷新校區后,按照國家級示范校項目建設要求進行規范化設計和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市一職專按照省級示范性職業學校建設項目要求,高標準謀劃學校發展。以整合后的錦西工業學校和市一職專為基礎,打造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新城區中等職業教育園區。指導各中職學校完善實訓基地建設,探索經營型實訓基地的管理模式。推進各縣域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資源整合,加強標準化職教中心建設,實現資源配置統籌,形成集中投入,集中管理的格局。按照省教育廳部署,按照全市保留10所左右職業學校目標,對招生規模偏小,辦學質量較差的學校實行亮黃牌淘汰制度。開好全國九省、市城區職業教育協作體年會。
15、促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更好發展。開好全市民族團結教育地方課程,加強蒙古族語言教師培訓和建昌高中蒙古族語言教育特色班建設以及中小學“三語”教學研究與改革,提高課堂教學效率。發揮“遼西特殊教育協作體”的整體優勢,不斷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用好省專項資金,完善各種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做好特殊群體適齡兒童的調研工作。強化聾啞生技能和生存能力培養,弱智生隨班就讀并分類培養。積極聯系盲校解決我市盲生入學問題。
16、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的審批工作。對無自有校舍、資產未辦理過戶的學歷教育學校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辦學許可監管。完善門戶網站上具有辦學資格學校的辦學基本信息及公開內容,指導縣(市)區統一規范學校辦學場所應公示的內容。清理整頓民辦教育市場,加大對無證辦學的查處力度。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資產和財務監管。繼續依法對學歷教育學校進行專項審計。繼續扎實開展民辦學校年檢工作。
17、促進高等教育科學發展。幫助區域內省屬高校解決實際問題,為其創建良好的發展環境。以渤海船院、遼工大、遼寧財貿為主體,打造我市高等教育園區,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指導渤海船院搬遷后科學規劃新校區功能區劃分,完善內部機構設置,完成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項目年度建設任務。指導渤海船院做好省級實訓基地、示范專業項目建設,協助做好新專業申報工作,做好師資培訓、教學改革工作。
18、促進成人教育有序發展。加強對區域內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整頓招生秩序。按要求完成高等教育函授站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各類成人教育工作。引導職業學校開展好“普惠制”等各項培訓工作,
2014年要完成6000人的培訓。指導職業院校配合街道、社區開展靈活多樣的社區教育。
四、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提升教師隊伍整體水平
19、提升幼兒教師隊伍綜合素質和整體水平。實施幼兒園園長教師培養培訓工程,完善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實施幼兒教師全員培訓計劃,創新培訓形式和內容,圍繞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繼續開展全市骨干園長教師培訓、農村鄉鎮中心幼兒園園長培訓、新任幼兒園教師和“小學轉崗教師”培訓。注重幼兒園名園長名教師名班主任的培養和使用,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幼兒教師基本技能培養,推進幼兒園園長教師資格準入制度的實施。
20、打造高水平的中小學教師團隊。繼續推進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活動,對2013年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進行總結表彰。高質量地做好教師全員培訓工作。落實年度培訓目標與培訓任務,強化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過程管理。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證》中期審核、驗印工作。對“2011—2013年市級骨干教師”進行考核認定,遴選新一批市級骨干教師,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學名師高端研修培訓及多種形式的“名師送教”活動。啟動第二批中小學教學名師的遴選工作。制定出臺《葫蘆島市教學名師管理辦法》,對教學名師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名師工作室建設,充分發揮名師工作室的引領、示范、帶動及輻射作用。認真開展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核工作。推動各培訓基地認真開展教師教育技術能力中級培訓工作,組織培訓合格教師按時參加教育部考試中心舉辦的水平考試。大力推進中小學校本研修工作。召開校本研修工作現場會,制定出臺中小學校本研修工作指導性意見,探索符合實際的校本研修工作模式,促進學校發展和教師專業成長。做好“國培計劃”、“省培計劃”的統籌協調工作。加強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標準化建設。
21、全面提高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素質。選拔優秀專業教師參加國家、省級培訓,依據《葫蘆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干部、教師培訓方案》,實行市級培訓項目目標化管理,積極開展各種形式校本培訓。依托優質資源學校,認定4個市級專業教師培訓基地。認定市級骨干教師,考核認定一批“復合型”“雙師型”教師。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完善師德考評制度。
五、加強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教育保障工作水平
22、充分發揮教育督導作用。完成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更名為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工作,設立葫蘆島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承擔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嚴格按照《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的要求,充分發揮責任區督學作用,指導和幫助學校落實教育職責。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穩步推進基礎教育強縣建設工作,對龍港區申報驗收遼寧省基礎教育強區工作進行全程督導。督導全市其他縣區按照年度推進目標和路線圖開展創建省基礎教育強縣工作。對興城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省級試點進行全面跟蹤服務。
23、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中小學校舍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廣大師生人身安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舍危房改造和薄弱學校改造工作,做到當年出現危房當年消滅。做好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撤并。做好九年一貫制學校食堂建設。指導部分市直學校抓好工程收尾工作,做好綠色學校和節能減排示范校創建工作。
24、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及監督,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清理工作。堅持法律顧問制度,加強教育法律咨詢服務功能。指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依照程序制定和修訂一切不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學校章程及各項管理制度。繼續開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活動,充分發揮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典型示范輻射帶動作用。
25、加強教育裝備建設。開展數字化圖書館建設,打造省級圖書示范校5所、省級圖書示范縣區一個。開展數字化地理教室建設工作,協助連山區、綏中縣完成省招標的數字化地理教室的裝備工作。啟動中小學數學裝備工程。啟動《遼寧省教育技術裝備網絡化管理系統》及培訓工作。
26、提升全市教育現代化水平。全面落實《遼寧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推動我市“三通兩平臺”工程建設進程。到2015年全市中小學全面實現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做好小學電子書包“一對一”教學的試點工作。抓典型、促全面,以點帶面,做好學校教育技術應用工作。召開全市教育技術應用觀摩研討會。做好教師有關教育技術的各類培訓。組織師生參加國家、省舉辦的各類活動,以活動促應用,不斷提高師生的信息素養。
六、加強和改善教育民生,切實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27、落實對困難家庭學生的資助政策。落實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新標準。協調財政部門,按照農村小學全口徑公用經費810元/生/年、初中1010元/生/年的新標準落實資金。繼續貫徹落實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教科書、對中高職困難學生資助、對困難寄宿生的資助等政策,確保各項政策所有的資助金全部落實到位。協調市財政局繼續落實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資助政策體系的通知》精神,確保專項補助資金到位。出臺普通高中孤兒學生減免學費具體辦法,并在秋季學期開始實施。貫徹落實《葫蘆島市學前教育資助管理暫行辦法》,繼續開展對學前教育困難家庭兒童的資助政策。繼續做好大學生生源地貸款工作。
28、維護招生考試公正公平。堅持“人防”與“技防”并舉,有效打擊各類考試作弊行為,保障各類考試的公平公正。進一步強化考場安全設施管理,繼續提高電子監控錄像系統、手柄式金屬探測器、無線電信號屏蔽器的使用效率,增加投入,及時更新升級,切實防范各類考試的高科技手段作弊。進一步加強依法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力度,創建公開、公正的考試環境。
29、全力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全面落實學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修訂《葫蘆島市教育系統和諧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全面排查治理學校安全隱患和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認真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貫徹落實《關于葫蘆島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相關工作。重視安全檔案、預案建設,加強對專門人員的統一培訓,依據創建“和諧校園”的標準,提高檔案、預案管理水平。加強校園周邊綜治工作,加大督導檢查工作力度,營造安全穩定的校園周邊環境。
30、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做好機關及直屬單位辦公場所清理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會風、文風,精簡會議。深化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工作。全面加強保密工作和局直教育系統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工作。做好教育交流、信訪、建議提案辦理、關工委以及機關扶貧、計生與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