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鞍山市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引進更多高層次的短缺人才,實現公立醫院人才隊伍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經鞍山市政府同意,我市將面向全國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優秀碩士畢業生。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首都醫科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中國醫科大學、大連醫科大學、遼寧醫學院、遼寧中醫藥大學、白求恩醫科大學、齊齊哈爾醫學院等省內外醫學類大學及具有醫學資質的國家重點大學(985、211院校)2014年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設臨床崗位109個,具體崗位詳見《2014年鞍山市面向哈爾濱醫科大學公開招聘研究生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熱愛醫療事業;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很好的專業知識和臨床工作能力,所學專業對口;
5.身體健康,能保障高效工作;
6.201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畢業證、碩士學位證。
三、招聘程序
1、報名及初選
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現場自愿報名。招聘單位對畢業生的品性素質、學業水平、發展潛力等方面綜合進行初選,經初選合格的人員列入面試名單。
報名須知:
(1)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校統一格式推薦表參加招聘會。
(2)報考人員投遞簡歷給報考醫院時,同時遞交之前領取《報名登記表》一份,填寫好應聘人員需填寫的部分。
2、面試
面試由鞍山市公立醫院管理局組織相關公立醫院共同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法,考試內容為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由專家評審組現場打分,并當場公布成績,全程接受鞍山市公立醫院管理局紀委和鞍山市人社局的監督。依據面試結果及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對于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畢業生可再次自愿申報有空余崗位的用人單位,并由市公立醫院管理局組織進行再次面試。全部面試結束后,通過面試考核的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3、體檢
擬聘人選取得畢業證、碩士學位證書后,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進入公示程序。
4、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醫管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5、聘用
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到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為單位事業編制職工,享受正式職工一切待遇。擬聘人員如未能按期畢業、未能取得學位證,或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點擊下載:1、2014年遼寧省鞍山市面向哈爾濱醫科大學招聘研究生崗位信息表.xls
2、2014年遼寧省鞍山市招聘哈醫大研究生日程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