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創造力的兩種主要的資源是時間和金錢。經理們需要慎重分配這兩種資源。正如將適當的工作安排給適當的人一樣,決定給一個團隊或項目多少時間和金錢是一項復雜的決策,它可以支持創造力,也可以扼殺創造力。
在一些環境中,時間壓力可以提高創造力。例如,一個競爭者將會以比對手更低的價格生產一個產品,或是社會面臨一個重要問題,亟需某種解決方案。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時間的緊迫性還是工作的重要性,自然會使人們感到他們必須加快速度。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傾向于通過增加挑戰感來增加內在動機。
通常,組織會因為給出了比較隨意的最后期限或是緊迫得難以想象的最后期限而扼殺創造力。前者將導致不信任,而后者則會導致放棄。無論哪種情況,人們都會感到被過度控制和未能實現抱負——這將使動機收到負面影響。再有,創造力經常要耗費時間。人們可能在摸索新概念,尋找獨特的解決方案,在走出迷津時進展緩慢。如果經理們不急于摸索的時間,或沒有安排醞釀階段,他們將在不知不覺中阻礙創造性進程。
談到項目資源,經理們肯定又要為難了。他們必須決定一個團隊用來完成工作規劃所需要的合理的資源,并且,他們必須知道組織對于這項工作規模能夠提供多少合理的資源,然后在這兩者之間權衡。更有趣的是,超過“充足界限”而增加更多的資源并不能提高創造力,然而,在改界限之內,資源的限制將會損傷創造力,不幸的是,很多精力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因此,他們經常會犯另一個錯誤。他們牢牢控制資源,這使得人們用創造力去尋找額外的資源,而不是去實際開發新的產品或服務。
當談到創造力時,另一種被誤解的資源是物質空間。創造性團隊需要開放的、舒適的辦公室,這幾乎是常識。這樣一種氛圍將不會傷害創造力,甚至可能是對其有幫助的,但這不如其他影響創造力的管理行為重要。實際上,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一個問題:經理將精力集中于創造“適合的”物質空間,而忽視了更具影響力的行為,比如將適當的工作安排給適當的員工,給員工以工作過程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