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選人用人機制。結合區紀檢監察局工作實際,經研究,現面向我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遴選事業編制人員。有關事宜如下:
一、遴選名額
區紀檢監察局行政效能監察中心科員2人,區紀檢監察局電子監察中心科員1人。
二、遴選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品德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三、遴選對象
1、我區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干部。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行政效能監察中心科員:要求男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電子監察中心科員:男女不限,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遴選程序
1、報名
報考者需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等上述原件、復印件(A4紙)、單位出具的證明及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張。報名時根據本人意愿填報崗位及是否服從組織安排。
報名時間:2013年5月8日~5月10日;
報名地點:連山區考試中心(原連山區法院六樓)
報名電話:2122321
2、資格審查
由區考試中心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按規定填寫《連山區紀檢監察局公開遴選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由區考試中心核發準考證。
3、考試
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閉卷考試。公開招聘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例原則上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考。撰寫一篇命題論文,論文不少于1000字,滿分為100分。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4、錄取
根據遴選計劃,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以先參加工作者優先。錄取后按報考的崗位分配。錄用人員執行《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
五、紀律與監督
1、應聘人員報名時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和填報的信息要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出,取消其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區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2、遴選考試期間,報考者如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視為自動棄權。
3、本次遴選實行回避制度,凡參選人員中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或者負責遴選的工作人員有規定范圍內應回避的親屬關系的,用人單位負責人和遴選的工作人員應回避。
4、本次公開遴選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紀檢監督電話:2123983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葫蘆島市連山區考試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