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現將我院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要求
二、 招聘條件
報考者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周內(節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遼寧省計量科學研究院
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九號
聯系人:徐老師、原老師
聯系電話:024-23893552
(三)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本人必須到場,不允許他人代辦。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持《報名登記表》1份,登記表貼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報名須如實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及能證明個人能力、工作業績、資歷的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遼寧省計量科學研究院進行資格審查,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資格審核。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崗位信息,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人所持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由我院按相關文件要求組織對其進行面試考核。面試工作在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考核滿分100分,總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在省人社廳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考察
我院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公示由省人社廳統一組織,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后,為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我院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盡事宜,按省人社廳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