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老板,不給錢,找勞動監察部門,也解決不了。公安局接手這個事后,僅用了12天,就幫我們要回了16萬元的血汗錢。我們真的是太感謝了!”1月19日,錦州凌海沈家臺鎮的農民工周艷光和秦艷海兩人受其他40名農民工之托,專程從老家趕來,給市公安局和楊家杖子公安分局送來了錦旗,感謝公安機關為他們42名農民工討回了公道。
2011年10月21日至11月23日期間,錦州凌海沈家臺鎮的周艷光等42名農民工在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一處建筑工地打工。打工的工資總額為16萬元。按照規定,12月10日是開工資的日子,這一天,42名農民工沒有拿到工資。一直拖到13日,農民工依然沒有拿到工資。在推來推去中,農民工等不下去了,多次找到勞動監察等部門,問題依然沒有結果。為了討工資,有的農民工在旅店住了六七天。2012年1月5日,42名外地農民工討薪案件由楊家杖子公安分局接手負責。楊家杖子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此事,局領導親自主抓。這也是我市首例公安機關介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楊家杖子公安分局接手此案后,一方面做好農民工的安撫工作;一方面立即展開調查走訪,與承包方、施工方多次接觸,講清法理。按照《刑法》規定,公安機關有權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進行立案偵查。”在法理面前,承包方無言以對,自覺理虧。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了協議,問題得到了圓滿解決。42名農民工,最多的拿到了1萬多元錢。
“我們都不抱啥希望了,沒想到年前能拿到這筆錢。拿到錢,大伙兒都急著趕回家準備過年了。可是到家后,大伙兒總覺得心里過意不去,非要到葫蘆島來感謝公安機關不可。最后商量來商量去,就讓我們倆做代表過來了。”周艷光的話里透著農民工的真誠。“大伙兒說了,開春打工還到葫蘆島來,到楊家杖子來,這兒有人給撐腰,不怕老板拖欠工錢。”秦艷海接過周艷光的話茬兒說。
討回了16萬元,42名農民工安心回家過年了。(記者 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