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生產可享受補貼300元 剖宮產、難產補貼500元
已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生孩子也可以享受醫療費定額補貼,其中正常產可享受至少300元的補貼。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關于城鎮職工生育保險中生育津貼及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做出了上述規定。
已參加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未就業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因分娩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參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待遇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定額補貼。《通知》規定,正常產補貼300元,剖宮產、難產補貼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補貼100元;行剖宮產術同時施行子宮肌瘤、卵巢腫瘤(包括卵巢囊腫)等其他手術的,分別增加補貼100元。
申領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補貼,應于男職工配偶分娩出院后三個月內(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期間分娩的除外),由男職工所在單位持相關材料到市醫保局或所屬分局辦理申領手續。如果男職工符合男職工護理假工資申領條件的,與男職工護理假工資一并申領。
參保人員在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期間生育的,可于此通知下發后6個月內辦理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補貼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