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的生活水平,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綏中縣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我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具體標準為:遺屬為非農業人口的,由現行的每人每月247元提高到332元;遺屬為農業人口的,由現行的每人每月221元提高到293元。
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和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的遺屬和在保護、搶救國家財產,對敵斗爭中死亡以及因工(公)犧牲、死亡工作人員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除按上述補助標準發給外,還按一定比例增加,具體按遼人發〔2007〕22號文件執行。
這項政策的出臺,將使全縣近900人受益,是縣政府實施民生工程的又一重大舉措。